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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发展标准的通知

为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发展条件,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党委指示,结合我院学生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各学生党支部推荐入党发展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党的基本知识。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政治审查合格。

二、学习表现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2.理工类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2.2以上,其他类学生平均绩点2.5以上

3.历年各学科成绩及格以上,且一年内无补考(重修)现象,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三、工作表现方面

1.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工作实绩突出,效果明显。

3.积极参与和支持院、系、年级以及团支部、班集体的工作,成效显著。

四、群众基础方面

1.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具有明显的先锋模范作用。

2.团组织推优赞成率50%以上,群众无明显反对意见。

五、其他方面

1.有良好的个人爱好,有一定的特长。

2.生活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无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

3.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4.表现突出,曾受系级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会优秀干部”、“优秀学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可优先推荐。

6.参加团课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一年内不得推优。

7. 积极参与学习会课程,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会视频课、理论课和实践课等课程学习。按时缴纳“省钱计划”。

以上规定从2012年3月10日起实施,实施前已通过党支部推荐并报学院党委审查的,按旧标准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